关于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申请三和路海华桥及引道建设供水管迁移工程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办理意见
关于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申请三和路海华桥及引道建设供水管迁移工程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办理意见
编号:荷建挖许字2021010号
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贵公司转来《三和路高明海华桥及引道建设供水管迁移工程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收悉,因海华桥及引道建设,贵公司拟在三和路与兴教路交叉路口处进行供水管迁移工程施工,需要开挖部分人行道及机动车道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我办相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原则上同意贵公司对上述道路进行开挖施工。挖掘规模:开挖人行道(砖):长40×宽5=200.0㎡,机动车道(砼):长35×宽5=175.0㎡,挖掘占用合计面积375.0㎡(详见申请表及图纸)。同时,建议贵公司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施工现场显眼的地方悬挂或张贴占道施工公示牌及批文字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责任人投诉电话、施工期限等相关信息,以便核查和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施工前,贵公司必须先对挖掘区域及周边的排水管渠等市政设施以及地上、地下的有关管线进行摸查探测,并通知相关管线单位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商定保护方案和措施,在施工期间,若因施工损坏周边设施或管线、管道的,贵公司必须无条件修复好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贵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范围进行施工和围蔽,在施工期间要保障过往市民和车辆有足够的通行空间,减少对市民的生活和出行影响。
四、若施工行为涉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贵公司必须到区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区公安交警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要求设置清晰、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标线,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并尽量避免因施工而造成扰民。
五、贵公司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11)、《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城区市政建设管理的暂行规定》(明城管委办【2012】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施工围蔽,保障道路安全通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围蔽板应采用轻型钢管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
六、施工期间要做好挖掘区域周边的日常保洁与维护,不得在周边道路和市政公共空间上搅拌水泥、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并保持路面的平整,方便市民安全顺畅出行。同时必须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做好防尘措施,确保做到“六个百分百”。在进行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艺施工时,必须洒水并保持施工场地的湿润,施工现场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裸土必须密闭存放或进行100%覆盖和洒水(洒水次数以能保持湿润不产生扬尘为准),当日垃圾当日清运,及时清扫现场,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在建筑垃圾清运时,必须到区城管部门办理垃圾处置审批手续,运送到经核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七、若在施工和围蔽期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或因施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贵公司必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应负的全部责任。
八、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拆除围蔽、用水清理干净现场,复原临时占用的道路并通知我办到现场检查和确认,如发现对道路等市政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及时进行修复,若修复质量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我办将联系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理,所需费用由贵公司承担。
九、本批复仅限于贵公司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不能替代贵公司进行工程施工所应办理的报建或其他批准手续,请贵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建或相关的审批手续,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在手续齐备后才能开工。
十、同意贵公司拟挖掘和围蔽工期为 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工期为61天。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2021.4.25)***3-1.数据明细清单模板(行政许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