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立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立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8日至4月1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二区,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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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立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立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立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项目中心经纬度:北纬22°57"47.47",东经112°50"6.96"),2014年8月获得《佛山市立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明环工业表〔2015〕36号)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为汽油车尾气检测线一条、柴油车尾气检测线一条、安全检测线一条、3层办公楼一栋(包含饭堂),年检测机动车2.5万辆。该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 在原建设过程中,公司实际设汽油车尾气检测线一条、柴油车尾气检测线两条、安全检测线一条、汽柴油车尾气混合检测线一条、3层办公楼一栋(包含饭堂),年检测机动车2.5万辆。其变更内容为:增加柴油车尾气检测线一条、汽柴油车尾气混合检测线一条。其设备设施与原环评建设内容不同,因此进行变更环境影响评价。 变更后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富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②项目地势开阔,机动车检测产生汽车废气扩散速度较快,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明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自设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③本项目仅在昼间运行,经距离和障碍物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可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本项目变更前后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理方式同前;项目变更后,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已纳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无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因此项目变更后不产生污泥。 |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