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文竹路登丰街55号。《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336吨/年高级彩色包装装潢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0年3月29日通过环评审批;《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0月27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6〕105号)。项目变更主要内容为:①淘汰原凹版印刷生产线及柴油蒸汽锅炉,在原有厂房增加柔板印刷生产线1条,平版印刷生产线3条,变更后总规模为:柔板印刷生产线1条,平版印刷生产线4条;②在原有厂房东侧(新增加的地块)增加印刷后加工车间、制版车间、宿舍、办公楼;③原有印刷后加工车间、制版车间、宿舍及办公楼外租给其余公司作为仓储、住宿及办公用途。变更后项目的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晒版、冲版、打孔、印刷、上光、分切、膜切、制盒、包装等;变更后年产纸包装盒450吨、标签纸3吨。经核查,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成后现时主要设备见附表。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局部上光油工序产生VOCs,经“等离子体+光触媒净化器”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车间使用水性油墨,产生VOCs废气,厂方通过加强车间的通风,无组织排放。
(二)噪声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三)固废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影液、废菲林(胶片)、含油墨废海绵、含油墨废液、废油墨、上光油、UV光油包装桶、废印刷版、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签订了合同;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高明三圣彩色包装有限公司变更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编号:ZKJC-YM20170610R)表明:
(一)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总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2平板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板印刷)Ⅱ时段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总VOCs的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所测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VOCS的排放总量为0.0312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审〔2016〕105号)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