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比华利设计调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皇朝∙比华利设计调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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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皇朝∙比华利设计调整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皇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杨和镇大沙水库旁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调整后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3434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8668.07平方米,总投资 32.02亿元。主要建筑内容包括3844栋4层、13栋26层、4栋25层、6栋24层住宅楼,9栋3层、2栋3层、2栋2层共13栋商业楼,1栋8层酒店,并配套地下车库、幼儿园、小学、餐饮、物业管理、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公厕、垃圾收集点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前,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2)餐饮店、居民厨房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达标排放; 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污水站、垃圾收集点及公厕臭气达标排放。 (3)在加强管理及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