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浦花城二期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224号
关于欧浦花城二期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杨西大道东侧、杨梅村西侧的建设项目欧浦花城二期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欧浦花城二期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技术指标及建筑间距和各向退建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2011年11月9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基础上对该项目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优化,具体如下(详见附图):
1.调整1—17#楼的户型及平面布局;
2.调整18#商业楼的设置范围,减少18#商业楼的建筑面积,由原3层调整为2层;
3.在5#楼首层增设面积100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动中心;
4.物管用房位置由原19#楼调整设置于9#楼;
5.调整地下室的设置范围;
6.基于上述调整,相应调整部分经济技术指标。
四、方案情况:该项目用地面积53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6216平方米,基底面积142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8605平方米, 容积率2.99,建筑密度26.77%,绿地率53.79%。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自2016年7月14日至25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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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浦花城二期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