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福人常〔2019〕1号
(2019年1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31选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在第31选区(福田街道)补选1名区七届人大代表。
补选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区人大选联任工委组织相关街道人大工委开展选举工作,第31选区依法成立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举具体工作。选举日定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4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4:48: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