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委任的高明区物业管理专家名单的通知
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佛建管函[2017]384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委托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建、管理物业管理专家库。
前阶段,经本人或单位申报、协会收集、区局审查等程序,此次入选的高明区物业管理专家共19人,根据程序,现将专家名单进行委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从11月7日起至11月13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委任的专家资格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我局将保护异议人隐私。
特此通知。
***:拟委任的高明区物业管理专家名单
(联系人:严剑华 ,联系电话:8863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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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任的高明区物业管理专家名单(2019.1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