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骏景尚品12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350号
关于骏景尚品1#、2#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罗文初、罗卫初申请对骏景尚品1#、2#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罗文初、罗卫初
二、项目名称:骏景尚品1#、2#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学舟街4号、2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为罗文初、罗卫初两地块联合开发。
罗文初地块,证载用地面积3166.2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2630.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30.0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65***.19平方米,基底面积789.06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罗卫初地块,证载用地面积3166.2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69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68.3平方米,容积率面积4238.04平方米,基底面积508.5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骏景尚品1#、骏景尚品2#(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骏景尚品1#,地上16层,地下负1层,建筑面积8720.5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060.94平方米),计容面积65***.19平方米,基底面积789.06平方米;
骏景尚品2#,地上16层,地下负1层,建筑面积5353.9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065.92平方米),计容面积4238.04平方米,基底面积508.50平方米;
经审核,骏景尚品1#、2#总图及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6日(其中6月25日-6月27日为公众假期)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6月24日
***:公示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