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商铺出租招标公告HCN2015—092
荷城街道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商铺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5—092)
荷城街道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商铺出租项目定于2015年12月19日下午14:3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商铺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①原东昌饭店,面积:200平方米;
②原东昌早餐店,面积:60平方米;
③原城银美食店,面积:110平方;
④原永生烧鸡店,面积:760平方米;
⑤原世路海鲜酒家,面积:2000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莲花市场;
3. 合同年限:①②③④的合同期限为5年,⑤的合同期限为10年;
4. 交易底价:①原东昌饭店:3000元/月;
②原东昌早餐店:1500元/月;
③原城银美食店:2000元/月;
④原永生烧鸡店:8元/平方米/月;
⑤原世路海鲜酒家:50000元/年;
5.递增情况: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6.租金支付方式:
A:①②③④按季度交租,先交租后使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至5日为交租期;
B:⑤先交租后使用,每半年付款一次,上半年1月1日至5日,下半年7月1日至5日为交租期;
7. 投标保证金: A:①②③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B:④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
C:⑤的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A:①②③④的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为基础,押两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B:⑤的履约保证金为30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商铺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铺位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集中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集中时间:2015年12月19日下午14时00分至14时30分;
2.集中地点: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办公室;
3、需提交的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经公示没有异议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5年12月19日下午14:3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办公室现场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园社区扶丽居民小组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0****6632 88686199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