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征询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征询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征询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关单位、人士可以在2016年12月2日前意见反馈到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
提出意见的方式:
将信函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邮编:528500。
通过Email发至gmguihua@163.com邮箱。
登陆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提出反馈意见。
***:
《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征询意见稿)。
《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的文件解读。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1月25日
***:
***: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征询意见稿).doc
***:
《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的文件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