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价内容缩了水市民矇茶茶
物价部门表示商品房公示价格一般为“最高价” |
对于市民而言,房价似乎是个“秘密”。不少购房者如此感叹:开发商给出的价格总是“半遮半掩”,让人琢磨不透。对此,物价部门提醒市民,一般公示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若实际交易价格超出该价格,必须重新到物价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新政落实但已缩水 商品房“一房一价”政策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记者走访城区多个在售楼盘均发现,楼盘“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新政普遍得到落实。 在沧江路一楼盘里,标记各套楼房价格的“价目表”被贴在公示栏里,里面罗列出每套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总价格及套内均价等重要信息。 记者随后走访城区另外几家楼盘发现,虽然“一房一价”政策基本得到落实,不过不少楼盘公示的内容仅限于每套房销售总价、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对比国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公示的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公示内容明显缩了水。 售楼人员称公示价格“无用” 价格表是张贴了,但市民是否从中获益了呢?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一房一价“并不是十分清楚,而有楼盘的售楼***甚至表示,公示的价格是“无用”的。 “如果不是最近看到新闻,我都不知道销售中心有价格表可以看,每次看楼基本上都是售楼***给个价出来,具体什么标准,怎么制定,我们并不知道。”正在看楼的市民关先生表示,自己看过不少楼,但并没有销售人员主动向他展示过价格表。记者随后以客户的身份到部分销售中心看楼,也发现售楼人员不主动提及价格表,甚至当记者坚持要看价格表时,售楼***有点“生气”地再三表示“看那个价格是没用的”。 对此,高明区物价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楼盘备案的价格都是“最高零售价”,“因为如果实际交易价超过这价格,开发商重新到物价部门备案,如果在下调10%的幅度内,则可以不用备案,所以一般开发商都会报个最高价。”负责人提醒市民要认真参考公示价格,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蔡闻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