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单位各镇(街)财政局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8日发表
各区直单位,各镇(街)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降费减负政策的通知》(粤财预函〔2018〕15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6:04: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