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炭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及广云路平交口绿化提升工程招标资料修改和补充通知XG001
现对禅炭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及广云路平交口绿化提升工程招标资料作出如下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变更为“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书面确认该工程结算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70%,余下30%款项作为工程保修金,保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禅炭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及广云路平交口绿化提升工程的乔木、棕榈类要求全部采用假植苗,灌木要求全部采用袋苗;
3、禅炭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及广云路平交口绿化提升工程的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2996233.48元 ,投标最高限价为:2696610.13元;
4、招标资料的工程量清单中涉及老人葵的项目,均要求老人葵的完整叶片在16片以上;
5、招标资料中的“净干高”是指苗木土球顶部与苗木最下端叶子的叶柄顶端之间的垂直距离;
6、招标资料中工程量清单中的苗木规格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中的苗木规格为准,并以工程量清单中的苗木规格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7、招标资料中禅炭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清单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属于工程清单输入错误,即时作废,不纳入禅炭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及广云路平交口绿化提升工程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版与招标资料的书面文件相冲突的,以书面文件内容为准。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