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2020年01期)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评审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委托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学者与学生联会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20年桂城街道“社区幸福院”服务项目评审会议。现就评审分数和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公布
1、根据相关评审规定,本次评审过程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含1名财务专家,3名相应领域专家,1名购买方代表,1名服务使用单位代表。其中,服务使用单位参与集体评议,但不作打分。
2、本次评委对已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项目具体得分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响应单位 | 评审得分 |
202001 | 桂城街道大德社区幸福院社工服务(2020年) | 佛山市南海区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78.4 |
3、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响应单位得分名次及评级情况,推荐评审得分排名第一且评级为B级以上的响应单位为推荐立项单位,经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向采购人推荐如下立项单位: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立项单位 | 评审结果 |
202001 | 桂城街道大德社区幸福院社工服务(2020年) | 佛山市南海区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B级 |
4、评审结果公示
本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2日(星期四)17:00前与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联系。
5、评审结果质疑
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个人或单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提出质疑的个人或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立项修改工作
代理单位将整理评审专家反馈意见,通知拟推荐立项单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定稿,修改后的项目书须在2020年1月2日(星期四)17:00前上交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采购人和推荐立项单位确认后进入签约流程。
(联系人:何德智,联系电话:0757-81813815)
桂城街道社会工作局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学者与学生联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