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里水镇滨江路3号原收缩模厂土地厂房租赁竞投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0时15分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里水镇滨江路3号原收缩模厂土地、厂房”租赁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仕前来报价。
一、资产竞投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作厂房、仓库、办公场地;土地占地面积约46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98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面积约1880平方米,星铁棚面积约1779平方米,瓦房面积239平方米),空地面积约1223平方米。以现场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里水镇和顺滨江路3号。
3、出租的起止期限: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5年。
4、交易底价:43394元/月(每三年递增10%,不设免租期)。
5、租金收取方式:每月付。
6、竞租保证金:250000元(竞投人请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6点前存入指定帐户,中标者在签订合同时需缴交合同押金150000元;不中标的三个月内无息退回。缴款人与竞投人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参加竞投。)
7、标的使用范围: ①作工厂、仓库或办公场地使用。
②土地、厂房按现状租赁(不包含厂房内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及水电设施)。水电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报装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承租方自觉领取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等危化品。承租方不得生产经营文件中规定的重点淘汰类行业,重点淘汰类行业包括废旧塑料回收、废旧棉花加工、废旧皮屑加工、废布碎加工、絮状纤维加工、再生橡胶制造、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制造、砖瓦及石材制造、海绵发泡、再生海绵加工、喷水机织造等行业及废旧金属分拣行业。
④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导致对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租赁期内未履行时段租金的总额赔偿或补偿守约方。
⑤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续签租赁合同或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期满或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结清所有于合同项下尚未付清的款项并清空租赁物内存放物品,租赁土地、厂房如约交还出租方。租赁的土地、厂房不得拆除或毁坏,承租方新增的装修(包括建构筑物、水电、天花、地板、窗、门、灯具等附着于墙体拆卸后会损坏房屋状况的固定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⑥承租方需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擅自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互换。
⑦租赁期内,双方因自身使用原因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可协议解除合同,双方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予退回。
⑧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8、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样本。
二、竞投约定:
1、凡交纳竞租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发包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租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发包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租保证金。
2、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发包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3、竞得人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发包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发包方收回,另作处理。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租。
2、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本次租赁项目采用参照拍卖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前竞投意向人需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一)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两份(加盖公章);(交易所收取一份)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单位公章(需现场填报报名表并盖公章确认)。
(二)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意参加竞投的意向人可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未经报名不能参加竞投)。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根据南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广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3月12日起须凭电子通行证进入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同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来访登记。来访人员可通过“佛山南海通”(战疫版)微信小程序填写信息申请电子通行证。
六、竞投意向人请于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时15分,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竞租,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参与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单位公章;凡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
2、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
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场的竞投人须凭电子通行证进入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佩戴口罩并配合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登记检查工作。不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现场防疫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等)或竞投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竞投或取消其竞投资格。
七、资产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里水镇人民政府(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ls/ztbxx/)发布。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资产开发管理集团
联系 人:黄***
联系电话:0757-85108816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
联系 人:潘***、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682530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