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禅城区职业能力提升委托培训工作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0〕17)文件精神,围绕“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结合“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角色不错位,做事不越位”原则。为切实做好禅城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0年禅城区职业能力提升委托培训工作。
一、委托培训事项
(一)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协议范本见***1)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二)紧缺工种委托培训(协议范本见***2)
参照《佛山市2019-2020年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属于人社部门发证的工种,委托禅城区职业培训学校为各类企业及劳动者开展紧缺工种、创业培训和新型学徒制的委托培训。
二、委托培训对象
经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可为禅城区开展特殊工种培训的学校。
三、委托培训要求
各培训学校应同时申请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和紧缺工种委托培训指标,按照实际完成能力合理申请。紧缺工种委托培训指标将以技能提升免费培训指标数进行配比分配,兼顾当年度培训任务指标进行调整,并择优选择。
四、申请时间及受理部门
受理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受理部门:禅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审核部门: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认定条件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格,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一实效投诉的诚信培训机构均可报名。
2.申报相关培训工种的教学师资、培训场地、实操设备设施以及以往培训该工种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
3.受委托完成培训任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4.其他与委托培训相关的要求,详见各协议范本。
六、认定流程
1.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于认定年度下发认定通知,并在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2.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区内各培训学校商议委托培训意向及内容,汇总培训计划并收集协议书。
3.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在申请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认定小组对各申请单位进行实际考察评分,将拟认定机构名单于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协议书交分管局领导签字并加盖局公章。
4.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生效的协议书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各培训学校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1:2020年禅城区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协议(范本).doc
***2:2020年禅城区委托培训协议(范本).doc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