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检察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26日,禅城区检察院按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禅城区妇联、共青团委、教育局和学校等单位共18人参加了本次开放日活动。
代表委员和来宾首先参观了禅城区检察院的图片展示廊和未成年人矫治中心,现场翻看“彩虹计划”工作资料,了解了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工作成果,并由肖秀敏副检察长向代表委员和来宾介绍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情况,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欺凌案件中,对实施欺凌但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的学生,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屡教不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学生,则坚决依法惩处。
随后,代表委员和来宾观看完专题片《“彩虹”——引领失足少年的回家路》,检察院少年刑事检察科科长林煜轩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三年禅城区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基本情况。2013年至2016年,禅城区检察院共办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19件,犯罪情况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存在一定低龄化现象。林煜轩表示:“青少年的辨别和认知能力还处于学习阶段,自我控制能力较低,无聊寻刺激、缺零花钱、琐事结怨、恋爱纠纷、兄弟义气等均可能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
与会代表对禅城区检察院坚持“彩虹计划”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主动开展工作,在矫治教育校园欺凌者、保护被欺凌学生权益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成效显著。大会就以下事项达成共识:一是对校园欺凌事件要“小题大做”,学校、家长、公安机关要及时为被欺凌者提供帮助,使欺凌者受到应有惩戒、教育,防治“小事变大案”;二是公安、检察、教育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建立工作对接机制;三是普遍认为问题学生的背后是存在问题的家长,政府应加大投入,进一步推广检校合作开设“家长学堂”的经验,培养“会教育孩子的父母”;四是要在学校、社区引入社工力量参与防范,多举措从源头上防治校园欺凌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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