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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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28号岭南隽庭49-54号铺”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28号岭南隽庭49-54号铺二楼夹层1室”。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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