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实施方案在我市全面实施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实施方案》
由市府办转发并开始在我市全面实施
——我市是全省第一个由市政府转发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地级市
2004年1月30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转发市文化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4]22号),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实施。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文社图发[2002]14号)精神,结合佛山市经济、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由佛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制定的。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得到市府办、市财政局、市信息办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区文化、财政部门的积极配合。《方案》由前言、建设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步骤、经费预算、组织机构六个部分组成,提出我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2005年底正式完成;涉及的经费,首期设备经费为760万元,每年年度运行经费为506万元,均纳入我市各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全面启动,届时我市广大群众将通过市、区、镇三级文化信息网络享用全国的文化信息资源。
据悉,我市各区目前正在积极制定本区的相关运作方案,预计实际投入经费总额还将超出《方案》中提出的经费预算数额。
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文社图发[2002]14号)精神,推动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现制订《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实施方案》。
一、前言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贯彻落实《***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整合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事业繁荣、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时代要求。佛山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将有利于我市及全国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共建共享。
(一)建设意义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共享工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型文化建设项目,是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共享工程”将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通讯和多媒体等高新科技成果,把各种文化信息资源传送到全国各地,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的共建共享,以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丰富、活跃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
佛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佛山又是广东省信息化试点城市之一,信息化建设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在我市实施“共享工程”,有利于整合佛山现有文化信息资源,形成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在互联网上的整体优势,对于我市建设宽裕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大城市、提升文化名城的时代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共享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佛山市“共享工程”是全国及广东省“共享工程”的一个子系统。同时,该工程又包括区、镇二级子系统,其内容涉及图书、文博、电影、文学、艺术、戏剧等各类文化信息。因此,必须统一制定佛山市“共享工程”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并把区、镇二级规划纳入全市统一发展规划中。由于佛山市各区、镇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事业发展各具特色,因此在制定全市发展规划时,应分步实施,先市、区和重点镇(街),再全面铺开。
2.统一领导,稳步推进
“共享工程”是一个跨部门、跨地区的文化创新工程,它必须由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来指导和推进此项工程的发展和实施。同时,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佛山市“共享工程”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人员培训,协调三级文化部门的协同发展,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共享工程”技术实现问题等。
3.统一标准,实现共享
“共享工程”的核心是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而资源数字化、网络化的关键问题还是数据的标准化,因此,在实施“共享工程”的过程中,采用统一的技术平台、统一的数据标准、统一的网络系统至关重要,它影响着资源的传输和交换,否则无法实现资源共享。
二、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国家骨干通讯网络系统,整合佛山市优秀传统文化和现有的各类文化信息资源,以数字图书馆为依托,扩大网上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的存储、传播和利用,建成佛山市网上文化信息中心,实现市、区、镇(街)三级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三级文化信息网络,实现优秀文化信息通过网络为大众服务的目标。
(一)建立三级文化信息网络
佛山市现有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架构,有市级图书馆1个、区级图书馆5个、乡镇和街道文化站50个。各级图书馆和文化站为实施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主体,因此,必须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文化信息网络,同时确立1个市级中心、5个区级中心和50个基层网点。
(二)整合文化信息资源
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是“共享工程”的核心内容,要根据佛山市的地方特色和社会需求,通过已有的数字资源的整合与采购、新建各类文化资源库、网上信息的组织与加工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建设包括文化法规、图书、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曲艺、文学、文物、文化科技、艺术教育、文化旅游、文化市场、对外文化交流、文化史料、文化名人等全方位文化数字资源库,力争在2005年把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地方文化数据库。
文化信息资源还包括一批贴近大众日常生活的社会文化资源,围绕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传播先进文化。社会文化信息资源包括科普知识、法律常识、农业科技、生活知识、卫生保健、百科知识等资源库。
(三)形成共享服务模式
通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建立网上文化信息资源导航系统。利用由国家中心、省级中心和市级中心、区级分中心以及基层网点组成的网络开展服务,实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利用建立起来的网上资源导航系统,促进经济、教育、卫生、农业等已有的专业网络信息资源的传播,并开展网上参考咨询服务工作,深化网络服务内容。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三级文化信息网络
1.网络结构
“共享工程”的网络体系,建立在国家现有的骨干通讯网络上,包括由光缆连接的传输网络以及由卫星接发的网络。根据佛山市及各区技术使用发展状况,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拟采用中国电信公众信息网络作为服务网络,网络节点由一个市级中心、五个区级分中心及基层网点组成,形成佛山市三级网络架构。
2.市级中心
市级中心设在佛山市图书馆。市级中心是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的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汇总区域资源和提供资源服务。
(1)制订本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共
享工程”在本地区的发展和建设。
(2)提供本地区信息资源联合目录,建立本地区网络导航
系统。
(3)提供数据同步接口,使各区分中心和基层网点可以通
过网络进行数据的同步。
(4)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工作,更新本地区文化数字资源,
为本地区用户及网络成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3.区级分中心
区级分中心设在佛山市五个区图书馆,即禅城区图书馆、顺德区图书馆、南海区图书馆、三水区图书馆、高明区图书馆。区级分中心主要负责本区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展对外服务,同时担负起各区内街道、乡镇文化站服务网点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在技术、业务和服务上给予支持。
4.基层网点
基层网点设在佛山市各区所辖的街道和乡镇文化站。基层网点的主要任务是利用建立起来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方便、快捷地对本地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文化数字资源建设
1.数字资源整合原则
(1)以大文化的概念为背景,建立一套科学的分类体系,指导文化数字资源的建设。
(2)以文化系统可控资源数字化为基础,突出文化信息资源特色,同时组织并整合与大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文化信息。
(3)利用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资源基础,充分发挥图书馆对文化资源的组织优势,实现信息内容的关联性。
(4)实现资源整合的多样性和整体性,如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源的建设,特别是按主题实现各种载体资源的聚类和检索。
2.数字资源建设标准
为达到数字资源的高度共享,“共享工程”的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应该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要从数字资源元数据与对象数据两方面明确资源建设的具体标准。
需要整合的资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字图书馆资源库
②图书、期刊等书目数据
③文化各部门信息资源
④其它系统建立的资源库
⑤素材资料
⑥网上相关文化信息资源
资源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格式:
①MARC数据
②格式文本文件
③数据库文件
④HTML文件
⑤文本文件
⑥多媒体文件
3.资源共建共享模式
(1)资源共建。资源加工一般在市级中心和区级分中心进行,使用统一的资源加工软件,按本地区地方特色和文化资源的特色,创建若干特色资源库,通过网络等方式将元数据和对象数据传递到中间节点。基层网点主要利用“共享工程”的文化信息资源开展服务。
(2)资源查询。系统采用数据同步技术,国家中心建设资源门户网站,存放全部元数据,提供对所有资源统一的查询入口,佛山市“共享工程”各中心及基层网点可以在上级中心或国家中心选择部分或全部元数据,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元数据同步,同时各中心提供对本地存放的元数据的查询入口。
(3)资源服务。佛山市“共享工程”各中心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对上一级中心进行对象数据同步和查询服务,使用相应中心对象数据提供应用服务。另一方面,可以提供对本地存放的对象数据的应用服务。对于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基层文化站可提供单机光盘版的服务系统。
(4)资源索取。佛山市“共享工程”各中心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激活上级中心或国家中心的资源发送服务,传递请求,获取相应数据,并将获取的数据装入本地资源库。
(5)资源发送服务。市级中心和区级分中心启动资源发送服务,分析、响应下级中心的索取要求,将元数据或对象数据卸出、封装,通过网络等方式将数据传递到下级中心。
(三)技术实现
1.网络平台
佛山市“共享工程”将充分利用中国电信公众信息网,来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2.技术平台
利用文化部与国家图书馆开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软件及TRS软件来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包括资源数字化、资源的加工、转换、查询、服务、发送。
(1)资源数字化主要功能为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将其转换为指定格式。
(2)资源加工主要功能为通过资源加工软件创建特色资源库。
(3)资源转换主要功能为将指定格式的资源文件批量装入资源库。
(4)资源查询主要功能为对本地存放的元数据提供查询功能。
(5)资源服务主要功能为对本地存放的对象数据提供应用服务。
(6)资源发送主要功能为响应下级中心的索取要求,提供相应数据。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4年初)
1.组建佛山市“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2.制订佛山市“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3.开展佛山市“共享工程”调研规划工作。
4.完成市级中心和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三水区四个区级分中心的建设工作。
5.建设禅城区普君文化站、顺德区容桂文化站、南海区黄歧文化站、平洲文化站等试点基层网点。
(二)第二阶段(2004年)
1.完成高明区分中心的建设工作。
2.完成顺德、南海两区所有基层网点的建设工作。
3.继续做好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各基层网点建设工作。
4.开展本地化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工作。
(三)第三阶段(2005年)
1.完成全市所有基层网点的建设工作(高明区可视实际情况在2005-2006年间完成)。
2.完成市、区二级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形成佛山市文化信息资源的优势。
五、经费预算
共分首期设备经费和年度运行经费两部分。具体项目如下:
(一)首期设备经费760万元。
1.市级中心和区级分中心首期设备经费510万元。每个中心85万元,共6个中心。
(1)硬件30万元。包括一台资源发布服务器,一台多媒体点播服务器等。
(2)系统软件12万元。包括Win2000 AdvanceServer中文版、SQL SERVER2000企业版等。
(3)网络安全经费23万元。包括硬件防火墙、网络防毒软
件和不间断电源(UPS)。
(4)网络建设经费15万元。
(5)不可预见费用5万元。
2.基层网点首期设备经费250万元。每个基层网点仅配备单机系统,经费为5万元,共50个基层网点。
(1)硬件3.4万元。包括一台多媒体PC、一套数字投影仪以及相关软件。
(2)网络安全经费1万元。包括软件防火墙及防毒软件系统。
(3)网络建设经费0.5万元。
(4)不可预见费用0.1万元。
有条件的基层网点可考虑配置一台数据服务器,如配置服务器,则需增加设备经费3至6万元。
(二)年度运行经费506万元。
1.市级中心年度运行经费176万元。包括:
(1)引进国内大型专业数据库和自建佛山特色数字资源140万元。
(2)网络运行费用及设备维护费用36万元。
2.区级分中心年度运行经费130万元。5个分中心,每个分中心26万元。包括:
(1)作为佛山市中心馆分馆引进国内专业数据库15万元。
(2)自建本地数字资源,包括资源采集、整理、加工、数字制作5万元。
(3)网络运行费用及设备维护费用6万元。
3.基层网点年度运行费用200万元。每个基层网点4万元,包括宽带上网费用、设备升级维护费用和日常信息资源维护费用,共50个基层网点。配置服务器的基层网点,其年度运行费用应增至5万元。
以上经费预算是以新建中心和基层网点为对象的设备配置和基本预算。我市各级中心和基层网点可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与网络条件实施“共享工程”。“共享工程”是由政府支持的一项文化创新工程,经费应由各级政府全额投入。我市市级中心、区级中心和基层网点的建设经费分别由市财政、各区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承担。各级财政可按佛山市“共享工程”建设规划分阶段下拨,除保证首期设备经费外,还应将每年的运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佛山市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
职责是:把握“共享工程”宏观规划的建设方向,组织协调、指导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协调与有关部委、单位、地方主管部门的关系等事宜。
组 长:徐东涛(佛山市文化局局长)
副组长:宰建平(佛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之春(佛山市文化局副局长)
成 员:谢少文(佛山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钟新棠(佛山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应如军(佛山市文化局信息科副科长)
王惠君(佛山市图书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局社会文化科。其职责是组织起草建设规划和编制实施方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二)成立佛山市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
职责是:负责对“共享工程”的规划、实施方案、资源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路线等重大问题提供专业咨询。
委员:孙承鉴(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员)
莫少强(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
惠韶文(佛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三)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山市中心。设在佛山市图书馆内。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路线;制定、推广有关标准规范;具体组织佛山市的数字资源建设;指导各区级分中心的业务建设;承担“共享工程”系统的日常运转工作。
本方案依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要求制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开展的文化工程,佛山作为全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水平也应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我市市级中心、区级分中心和基层网点在建设“共享工程”时,应根据本区信息化工作和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的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适当扩大各区“共享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基层网点范围,使“共享工程” 建设与各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一步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