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9日
佛山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落实***、***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稳投资的决策部署,着力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加快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一环”西拓、广佛肇高速佛山段、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南海段)、塘西大道三期及南延线等工程,开工建设季华路西延线、新均榄路(二期)、文华南路(魁奇路至东平路)等项目,抓紧开展广佛新干线及西延复合通道、三乐路东延线复合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3号线、广州7号线西延顺德段等轨道项目建设,着力推动佛山市轨道交通二期规划获得国家批复。谋划推进好广湛高铁、珠肇高铁等重点铁路项目建设。加快佛山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机场办,各区人民政府)
2.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及环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佛山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高明区沧江水利枢纽重建、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海区里水河流域治理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程。推进“三环六带”碧道工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20年新(改)建接通污水管网10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总里程超过60公里,海绵城市面积达建成区面积20%,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对标“新一线城市”标准,突出三河六岸亮点,加快推进东平河水轴规划建设。(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3.大力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应急医疗综合水平,加快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市第四人民医院二期(公共卫生与应急传染病大楼)、市中医院扩改建等项目建设。加快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2020年力争完成新改扩建幼儿园68所;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五年提升计划基础上,实施建设计划2年再延伸。大力推进高等教育项目建设,加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香港理工大学(佛山),加快校地合作省属高校佛山校区和部属高校研究生院建设。加快布局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谋划推进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
4.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点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367个省、市重点项目实施建设,2020年重点项目投资完成1000亿元以上。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体系,在更高层面,更系统、科学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实行挂图作战,督促各区、各责任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开工日期细化工作铺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动工。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市重点项目工作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机场办,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1.强化项目用地用林保障。市级统筹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林地占用指标,保障市级立项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及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用林指标需求。对符合要求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及12类民生设施项目,积极争取由省保障指标需求;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积极向省申请预支指标。鼓励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村级工业园等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使用。坚持用地用林跟着项目走,建立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控制新增“只转不征”项目用地,鼓励支持集中成片征收开发建设,统筹加大对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用足用好积极财政政策利好。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力度,积极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支持,争取更多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提高债券资金放大撬动作用;继续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基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规定,结合项目资金动态需求,对于同一项目类别间项目开展适时、适度、适宜的有效调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大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专项投入,设立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重点项目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大项目用能及原材料保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不属于落后和过剩产能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能,保证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等配套。加大原材料保障和支持力度,积极帮助重大项目落实建设所需的建筑砂石供应,提高建筑砂石保障力度。建立全市原材料资源库,全面了解和掌握重大项目建筑砂石供求状况,强化工程材料市场价格监督,有效保障项目施工建设顺利推进。(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重点项目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构建重大项目推进机制
1.加大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家支持领域谋项目,重点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11大类投向,谋划准备更多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获得更多新增债券额度支持。围绕“十四五”规划谋项目,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全力做好“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研究工作。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谋项目,加快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加紧谋划布局一批广佛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1+4”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加强佛深重大产业、科技、金融平台联动,主动承接深圳优势产业溢出,推动“深圳创新+佛山产业”合作发展,谋划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重点项目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强重大项目日常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重点项目数据库和项目管理平台,对重大项目进行滚动管理,提高重大项目管理效率。强化节点监测,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关键节点任务。建立重大项目调整机制,对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无法按期开工的项目,及时调整收回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对在库三年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调整出库。(市重点项目工作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重大项目问题协调。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开工或建设的关键环节堵点,全面做好项目在资金、规划、用地、报批、建设等方面的协调组织工作。健全重大项目代办服务体系,成立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及靠前服务专班,为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撑,确保项目精准、高效落地。对重点区域、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市重点项目工作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四)强化新基建项目支持力度
1.大力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5G网络,2020年新建5G基站7000个以上。加快推进数据中心、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着力推进腾龙湾区数据中心、佛山(开普勒)华南数据中心等项目落地实施,抓好阿里云创新中心(佛山)等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佛山)二级节点建设与应用推广,全面提升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综合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与产业发展密切关联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佛山,高水平建设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等一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
3.提速建设融合基础设施。深度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推进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提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ETC智慧城市应用先行示范区项目、智慧安全佛山、无废数字城市环保大脑等一批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氢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城市运营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继续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落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等系列惠企政策,加快奖补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2020年再支持10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改。加大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推广应用力度,2020年新增机器人应用3200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引导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坚持实施“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六大工程,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工业投资,加快推进博智林机器人谷、一汽—大众新能源汽车、一汽解放南方新能源汽车基地等产业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形成全市同招商的格局和氛围。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个市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形成市统筹、区担纲、上下密切协作的招商格局。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市区领导牵头推进机制,全面践行“一把手”招商。发挥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佛山高新区等重大载体作用,加快引进一批投资潜力大、经济效益好、产业引领能力强的重大项目,落实3亿元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力争2020年新增投资超10亿元的内资项目和超1亿美元的外资项目共60个,总投资1000亿元。(市重点项目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4.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积极开展“标准地”供应工作,优先选取重点项目及高新技术项目开展试点,建立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开展“标准地”编制工作。通过佛山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对“标准地”进行“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编制工作,清单可直接作为企业用地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实现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拿地即开工”。在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将有关指标清单与出让方案、监管协议一并公告,作为土地出让时应标单位的响应条件之一,竞得人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宗地项目进行开发。(市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
1.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建立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合理调整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保持合理的土地出让和市场供给,在广佛毗邻区域加大土地供应和住房投资开发力度。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广佛同城区域规划等重大战略布局和发展机遇,加强城市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市场投资信心。支持和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多元化,向城市配套运营服务商等方向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力度,提升城市整体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新市民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常住人口市民化。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行动。重点推动中心城区的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更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旧区改造的融资支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更新局,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支持民间资本全方位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1.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能源保障及新能源、生态环保、水利、文化体育、古村落建设开发等基础设施领域和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相关科研和产业化计划,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技术和重要新产品开发,为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制度保障。分行业制定引导性政策,重点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汽车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务与科技服务、休闲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3.构建民间投资多渠道对接平台。促进国有资本、民营资本融合互动,实现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广东金融高新区内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载体作用,打造珠三角小微企业信息发布、融资对接的枢纽平台。搭建融资方、投资方、金融机构定期沟通平台,建立民间资本、民营企业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争取中央、省相关扶持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提高存量土地投资强度
1.在符合土地利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行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且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申请增加容积率。经批准增加容积率的宗地,按照原出让合同约定存在动、竣工超期的,以增加容积率批准日为结算日期完成原出让合同履约复核,存在违约责任的,经处理完毕后,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中重新约定开发期限。利用“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2.支持顺德区、南海区落实相关试验、示范任务。顺德区要结合新时代广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试验区改革任务和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要求,研究制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开发强度的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和操作程序。对工业、物流仓储类企业自主改造提高用地开发强度,按照容缺受理和信任审批方式高效快捷办理。对于无需容缺受理的,按要求对原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协议进行履约复核。南海区要借助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片区的大平台,通过聚焦千亩以上工业园连片改造项目的改造,形成一批震撼力强、影响力大、标杆示范作用明显的产业社区连片改造示范项目,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和投资强度。(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顺德区、南海区人民政府)
三、持续构建平等高效的投资环境
(九)优化简化投资项目审批
1.全面推进企业‘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服务模式。整合各级、各类行政服务资源,实行高效的综合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协调等服务。打破部门界限,全面推行多评合一、一次征询、联合评审、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机制,推广前期辅导、容缺受理、全程代办、全程网办等服务创新。推行企业投资准入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城联办”同城服务。加快深化全市“一张蓝图”建设,充实“多规合一”平台专项管控数据,构建“多规合一”的佛山空间管控规划体系。以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三水新城启动区和西江新城北片区作为试点,启动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全面改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数据共享,提高全流程网上申办效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2.深入疏解投资领域“堵点”。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用自查自纠和督促指导相结合、在线征集问题线索和线下解决问题相结合等方式,治理市本级和各区投资“堵点”问题。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投资政策、建设条件落实、投资数据等方面的“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特别是各区要充分利用面对基层、面对企业的优势,发挥发现和治理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夯实工作基础,增强工作广度和深度。(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市场定位和业务特点,研究对接服务重点项目的渠道、办法和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平台项目、重要基础设施的资金投放,有效保障新投资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的资金供给。引入政策性银行、保险等低成本、长期资金,进一步降低重点项目建设融资成本。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发行企业债券和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各区人民政府)
2.落实好货币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支持银行加大对制造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好LPR改革完善措施,引导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推广应用扶持通平台,便利企业及时享受惠企政策资金。用好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基金等政策性金融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各区人民政府)
3.不断拓宽重大项目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在关键时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对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全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与优惠贷款。稳妥探索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融资模式。加大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力度,为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业主搭建融资对接平台,有效推动金融资源向重点项目集聚。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引导资金重点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分工协作,坚决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管投资”要求,切实统筹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投资工作,加强项目布局、谋划、落地各项工作,强化日常协调,做到困难及时解、问题不耽搁。市政府对各区、各部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工作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大力宣传报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动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稳投资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