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指定区售自产品无需登记
多措施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
今后农村流动商贩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可免于工商登记,并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费。记者昨日(5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依照即将展开的“南粤春暖行动”,该局准备出台多项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以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其就业、创业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佛山市已有147.35万农民工,占全市劳动力总量的比例为42.89%,并涉及全市各个行业。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佛山企业关停现象在去年第四季度有所增加,而春节后已有不少农民工提前回来。本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在部署全市“南粤春暖行动”中指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农民工就业并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根据佛山实际情况,我们将采取相关措施帮助农民工破除创业障碍,降低他们的创业门槛。”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鼓励农民工申办企业或者成立个体户,只要是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进入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对于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可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佛山工商部门将鼓励农民工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工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对农民合作社登记不进行收费。
“农民工如果要创办公司,允许其公司注册资本两年内分期缴付;创办投资公司的,允许其注册资本5年内分期缴付;创办合伙企业的,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并允许返乡农民工以专业技能等特长出资。”该负责人说。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简化农民工创业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等绿色通道,实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登记手续,提供个性化服务以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
另据悉,周天明还指出,当前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适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提前防范欠薪行为发生。(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