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峰山公园保护区范围不建高楼
顺峰山公园作为顺德区乃至佛山市重要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其周边建筑的建设应充分与公园景观相协调,为自然山水景观留出视线通廊。(佛山日报记者 龙翔 摄)(资料图片) 去年底,有发展商拟调整原规划,在顺峰山公园牌坊旁建设3幢高约100米的住宅楼(详佛山日报2006年12月5日B5版),1月12日下午,市规划局顺德分局明确表态:为保护公园景观,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建设高层住宅。 顺德规划分局负责人在当日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表示,顺德土地资源有限,节约集约用地成为现在及未来的重要举措,高层住宅是顺德未来发展的方向。但在城市规划中对建筑高度有控制要求的区域,如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城市景观敏感区,以及因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市政设施建设需要控制建筑高度的区域等,根据规划,应控制高层建筑的建设,并且对建设体量过大、层数过高的建筑采取慎重的态度。 顺峰山公园作为顺德区乃至佛山市重要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完美结合,其周边建筑的建设应充分与公园景观相协调,为自然山水景观留出视线通廊。市政府、区政府已有明确定论,为了确实保护好顺峰山公园的景观,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建设高层住宅。 据了解,大良“山岚水岸”用地,位于新桂南路以东、南国东路以南、顺峰山公园以西,南面为湖景花园住宅小区,开发商为顺成房产公司。一期商住楼以及二期“吉之岛”商业项目已建成。顺成房产公司申请调整三期规划为3幢30层高层住宅。由于该用地紧邻顺峰山公园,是城市重要景观节点,顺德规划分局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在该规划调整审批前多渠道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充分论证规划方案。由于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绝大部分反对在此建设高层住宅,在征得区政府的同意后,顺德规划分局要求建设单位对3幢30层高层住宅的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降低建筑层数,修改后的方案在审批前将再次征求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