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工商所调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016年5月13日,金平区工商局东方工商所收到市民张女士送来的感谢信,对该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高效维权、周到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4月22日,张女士通过12315平台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其于2015月5月在市区某健身屋办理专业减肥卡一张,当时双方协商,办理张女士和她老公二人减肥卡,总共花费8600元。但消费一次后,商家就提出附加条件,以男宾不方便,必须避过顾客高峰期,并要求张女士夫妻同时前往等等理由引起双方纠纷。张女士认为该健身屋限制消费条件,涉嫌欺诈行为,要求商家退还剩余款项,但遭到商家拒绝。
东方所接诉后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该所同志及时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多次电话联系张女士,通过组织双方座谈、调解,悉心做好双方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健身屋退还投诉人张女士8000元。调解成功后,张女士对东方所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并亲笔撰写感谢信,为该所认真办事、高效维权的服务精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