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启动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集体约谈会议
为强化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新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4月14日下午,新区安委办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为契机,联合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大鹏公安分局开展第一批次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集体约谈会议。
会上,第一批次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集体约谈代表简要汇报相关工程项目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结合建设工程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大鹏公安分局围绕平安工地创建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新区安委办结合《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相关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对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一必须五到位一及时”,即: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事故报告要及时。最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与本次约谈对象现场签订平安工地主体知情同意书。
参会单位纷纷表示此次会议获益良多,不少企业负责人积极探讨交流如何实现平安工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会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约谈会议,让我们对落实主体责任有了新的认识,要算好经济账、健康账,也要多考虑违反法律对个人、家庭、企业带来不可承受的后果。回去后要把更多精力放在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安全风险和强化事故防控上来。”
第一批次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集体约谈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