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TH0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支持东部地区发展,推进大鹏半岛旅游产业升级,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TH-01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为支持东部地区发展,推进大鹏半岛旅游产业升级,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TH-01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对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重新调整安排,涉及〔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TH-01、TH-02、TH-03、TH-04、TH-05、TH-06、TH-07、TH-08、TH-09、05-01和09-01等地块,具体如下:
(一)10-02地块规划为游乐设施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8.4公顷,容积率0.6,其中酒店用地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超过5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8万平方米。
(二)10-03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5.7公顷,备注“发展方向为公共设施用地、游乐设施用地及商业用地”;10-04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36公顷;10-05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17.2公顷,备注“发展方向为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及商业用地”,并配建社会停车场(库);10-08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16.4公顷,备注“发展方向为交通场站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及商业用地,鼓励土地综合开发,混合利用”,并配建社会停车场(库);10-09、10-10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备注“发展方向为公共设施用地、商业用地等”;10-01、10-06、10-07、10-11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水域。
(三)10-02地块中位于银滩路以南200米范围内作为风貌控制区,控制区内建筑限高24米,其余地区建筑限高45米。
(四)为科学指导10-02地块开发建设,下一步应编制详细规划,对地块内酒店位置及范围、公共通廊的开放性、主题乐园具体布局等内容进行研究论证,指导该地块土地出让和具体开发建设,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三)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企沙下路1-2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新东路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邮编:518119),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07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TH-01等地块图则调整公示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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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TH-01等地块图则调整公示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