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实验幼儿园2017—2018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教[2017]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大鹏实验幼儿园2017—2018学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园2017—2018学年度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通知》,严格执行统一管理的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参照《规程》核定人数,据实上报2017年秋季拟招生学位数。
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召开招生专题会议,明确招生纪律和相关要求,协调落实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多途径督促和指导适龄幼儿在指定报名时间段申请学位,提交就读证明材料,严把新生入园关。设置咨询、投诉电话,并在招生期间及时回应家长需要了解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满3周岁)
中班,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满4周岁)
大班,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满5周岁)
根据《通知》要求,经上报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同意后,有富余学位方可招收3周岁以下儿童。
(二)居住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的本地户籍儿童、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和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儿童。
(三)父母是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儿童。
三、学位申请方法
1.准备资料(5月12日前)。家长务必按照文件要求提前准备有关资料。
2.网上报名时间: 5月13日10:00-19日24:00, 网上报名的方法: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点击“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填写入园信息,上传入园所需资料,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3.来园递交并核验纸质资料(5月20-22日9:00-17:00)
已在网上报名的幼儿家长在5月20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来到我园幼儿园提交纸质资料,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家长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家长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全责,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资料齐全的,视为有效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如果家长在指定时间未提交纸质资料到幼儿园的,则视为主动放弃学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再电话通知。
4.录取公告(5月24日9:00)。家长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点开“在线报名”自助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亲自到我园门口查看《新生录取公告》。
5.补录阶段(6月16日10:00-20日24:00)。视我园第一批报名的情况,统计学位供给数据。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将安排补录。符合入园条件,居住在大鹏新区的深户和非深户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均可补录。
我园补录幼儿的纸质资料核验时间为6月21-22日9:00-17:00,请补录的幼儿家长在指定时间内来园递交资料,相关要求与第一批“来园递交并核验纸质资料”要求相同。
6月23日9:00公示补录的录取结果,家长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助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亲自到我园门口查看《新生录取公告》。
四、入园报名所需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于5月20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把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幼儿园核验,幼儿园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深户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xqjy/bgxz/)。
2.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出生证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http://www.szepi.net或http://www.szcdc.net);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将一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那一页)。
7.住房证明材料(复印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复印有关证明资料)。
9.儿童入园体检表(此表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8月14-31日(周六、日除外),由家长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咨询电话84306766)。
(二)非深户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xqjy/bgxz/)。
2.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出生证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http://www.szepi.net或http://www.szcdc.net);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将一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那一页)。
7.住房证明材料(即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9.儿童父母一方在深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0.儿童父母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1.儿童入园体检表(此表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8月14-31日(周六、日除外),由家长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咨询电话84306766)。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台湾籍适龄儿童按照深户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根据《台湾学生就读我市中小学学位安排审核办事指南》办理相关手续。
五、关于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房产类别对应如下说明)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原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原则上包含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请到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材料,该材料可用于学位申请中的地段确认。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可提供房屋编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缴纳社保单位应与开具住房证明单位一致;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以上特殊住房证明(样本),家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xqjy/bgxz/)中查看,有需要的自选打印。
(二)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三)港澳籍及台籍适龄儿童所需资料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台湾籍适龄儿童按照深户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根据《台湾学生就读我市中小学学位安排审核办事指南》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不在大鹏办事处居住的适龄儿童;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五)入学资料复核
如家长对入园资料核验结果有异议,可提供相关职能部门验核结果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汇总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送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
(六)录取通知
幼儿园根据网上预报名和纸质材料核验情况进行统计,按时间段及时公示录取名单,便于统计学位情况。家长可凭身份证号码点开“在线报名”自助查询录取结果。
六、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大鹏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深圳其他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大鹏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大鹏办事处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办事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大鹏办事处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大鹏办事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大鹏办事处租房;
第五类型:大鹏新区内非大鹏办事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大鹏办事处租房;
第六类型: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大鹏办事处租房;
第七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父母或监护人大鹏办事处租房;
七、录取办法
按适龄儿童所属学位类型从第一类型至第七类型依次录取,同一生源类型按照以下条件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1.同类型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儿童:按申请儿童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优先录取;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优先,其次是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的儿童;
2.同类型同类条件下,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长短优先;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优先,其次是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的儿童。
3.台籍参照深圳户籍录取,除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广东省台湾人士入学证明书》。
4.同类型同等条件下,下沙社区优先。
八、其他提示
(一)由于招生工作时间有限,需要入学的儿童家长应积极配合,务必提前准备好入学资料,确保适龄儿童顺利申请学位。
(二)凡是录取的2017年秋季新生,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公告动态,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参加新生家长会、领取缴费单等,办理入园手续。
(三)招生咨询电话:84300806 、84300906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