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深圳市年度教师巡回分享(光明新区专场)活动的通知
定于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光明新区实验学校举行深圳市“年度教师”巡回分享(光明新区专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范坤同志,教育局师资管理处同志,2017年深圳市年度教师巡回分享团成员;
2.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副局长严亮同志;
3.文体教育局教育科、教科研中心主要负责人;
4.光明新区教育系统2016—2017学年“年度教师”及提名奖获得者(共6人);
5.教科研中心教研员;
6.公、民办教师450人。
二、有关事项
1.活动重要,请参加人员于4月19日下午14:10前到达实验学校中学部报告厅并按指定座位就坐;
2.本次活动计算继续教育3学时,请参会教师带好身份证现场刷卡;
3.请教科研中心做好出席人员继续教育记录与学时验证工作(13:40-14:10);
4.请各公民办学校指定一名带队联络人,负责组织本校参会人员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坐;
5.请各学校安排好参会教师的工作,组织统一乘车前往,因实验学校车位有限及周边无车位,请各学校及时安排司机接送。
6.请各公民办中小学于4月16上午12:00前填写好2017年深圳市年度教师巡回分享(光明新区专场)活动参会人员名单,并发送至邮箱ggsyjjyk@szgm.gov.cn。
7.请各公民办中小学在报告会结束后将本校教师的听会感想选取2篇,在4月20日(周五)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ggsyjjyk@szgm.gov.cn(文件命名格式:学校+姓名)。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