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关于开展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精神和要求,确保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配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品质”提升等新区重点工作的开展,结合“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区“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和《光明新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关于立即开展新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相关责任科室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等专项整治内容、城市治理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光明新区督查室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涉及我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8项:
1.开展尖岗湖公园前期工作,2016年进入施工招标阶段。
2.开展龟山公园前期工作,2016年进入施工招标阶段。
3.城管部门应参与道路绿化、公园建设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建设单位加大项目的绿化资金投入,避免后期反复提升,造成重复投资浪费。
4.打通试点社区道路网络(迳口社区(新旧村)、长圳社区东西村片区、玉律社区和李松蓢社区)。
5.垃圾分拣场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可研、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加快完成工程建设。
6.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可研、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加快完成工程建设。
7. 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可研、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加快完成工程建设。
8.负责实施项目用地内的黄土裸露复绿工作。
在以上8项工作中,第5、6、7三项工作暂未移交至我中心。根据以上各项工作实际内容和具体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工作方案详细的任务分解表,明确了任务目标、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科室要根据任务目标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进度计划,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保证工作进度。
(二)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完成任务目标。
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