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公办学校插班工作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文教〔2017〕155号)要求,光明新区2017年插班工作安排如下:
1.各校根据年级在校生人数,按年级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的原则制定插班生计划。于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前报文体教育局,以文体教育局核定的人数为准。
2.公布学位:按文体教育局核定的插班生计划,5月31日前,阳光招生平台及各公办学校将空余学位情况同步发布。各公办学校把空余学位情况及转学插班指引张贴于校门显著位置(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也需公布),并为前来咨询的家长提供必要的信息。
4.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6月1日至8日(节假日除外),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欲转入学校,由学校有关负责人协助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并作初步验核,逾期不受理。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
5.资质审核:6月9日—30日,电子比对申请资料。期间,学校向家长反馈审核情况,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除审核失误外,其他任何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6.学位安排及录取:7月3日—10日,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进行录取。录取完毕后,学校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7.办理转学:开学后一周内,家长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非以上统一转学插班时段,因户籍调入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新区户籍人口迁回居住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入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学校收集后以请示公文格式,写明是否建议接收等意见,向我局报告。
特此通知。
***:深光文教〔2017〕213号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公办学校插班工作的通知.doc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联系人:陈金,联系电话:8821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