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楼环路(公常路双明大道)规划设计要点的公示
为推进光明中心区四条干道建设,我局研究提出楼环路规划设计要点,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规划设计要点
项目选址位于新湖街道办事处,南起双明大道(主干路),北至公常路(主干路),项目选址在《光明中心区法定图则》(公示版)中规划地块用地面积81881.13平方米。具体规划设计要点如下:
1.用地面积:81881.13平方米;
2.土地使用性质:城市道路用地;
3.市政管线:给水(DN300、DN600)、雨水(DN800、DN1350)、污水(2d500)、电力(1.9×2.0m隐蔽式电缆沟)、燃气(DN200)、通信(36Φ110)、照明等内容;
4.须按照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
5.合理布置市政管线,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所有管线的生产使用安全;
6.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以最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公示说明
本次规划设计要点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12日。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一楼大厅(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光明区美新路新湖街道办事处一楼
4.项目现场(地址: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常路与规划楼环交叉口)
(二)网站
1.http://www.szgm.gov(光明区政府在线)
2.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三、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46678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