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0年12月份及全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各类安全事故形势分析
12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等各类安全事故24起,同比上升300.0%;死亡0人,同比下降100.0%;受伤5人,同比增加5人。其中,生产安全事故0起,同比下降100.0%;死亡0人,同比下降100.0%;受伤0人,同比持平。12月份安全事故起数大幅上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发生3起,同比下降40.0%;死亡0人,同比下降100.0%;受伤4人,同比增加4人。12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呈下降趋势,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平稳可控。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发生21起,同比(1起)上升2000.0%;死亡0人,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12月份火灾事故大幅上升,火灾事故形势严峻。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全区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12月份工矿商贸事故形势平稳可控。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12月份,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未接报火警,火警起数同比减少1起(上年度12月接报火警1起),环比持平(今年11月接报火警0起),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12月份,全区未启动相关响应,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二、1-12月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事故形势分析
1-12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等各类安全事故175起,同比下降14.6%;死亡19人,同比下降17.4%;受伤55人,同比下降29.5%。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1起(建筑施工事故2起,小散工程1起,电力工程1起,商贸制造业1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下降52.2%;死亡9人,同比下降35.7%;受伤4人,同比下降69.2%。全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同比均呈下降趋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发生56起,同比下降34.9%;死亡14人,同比下降12.5%;受伤53人,同比下降24.3%。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均下降趋势,形势平稳可控。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发生114起,同比上升1.8%;死亡0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下降75.0%。全年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全区火灾事故形势平稳可控。主要火灾类型仍为电气火灾,共计***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56.1%。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发生5起,同比下降28.6%;死亡5人,同比下28.6%;受伤0人,同比持平。其中,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电力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形势平稳可控。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1-12月,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火警8起,火警起数同比减少6起(上年度1-12月接报火警14起),均为非林地草皮火,其中1起属于龙岗区辖区范围、1起属惠阳辖区,6起属我区辖区范围,过火面积共约17平方米,区森林消防大队均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火源,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1-12月,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22次,IV级响应5次、III级响应1次,启动防台风关注级响应5次、IV级响应3次,III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三、2021年第一季度形势预判
第一季度适逢春节、元宵节日,受季节天气、赶工期、抢进度以及疫情防控等因素叠加影响,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及建筑施工事故的风险较高,必须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加大。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多,车辆违规超载、旅游包车违规运营、电动车违规上路载客以及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风险上升。特别是春运期间,自驾返乡人员剧增,来深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也将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是季节天气因素易导致火灾等事故。第一季度天气往往以“干燥少雨”为主,各类诱发火灾的因素进一步增多,老旧住宅、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及建设工程工地,易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和违规动火等引发火灾事故;今年深圳市鼓励市民留深过年,春节、元宵期间,祭祀及踏青旅游活动将比往年显著增多,森林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
三是春节前后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春节临近,各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的意愿更加强烈,在安全管理上有所松懈,容易因误操作、违章作业等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春节之后返工期间,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新招员工陆续上岗,导致违规违章误操作的可能性增大,易引发事故。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办、各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近期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加强春运、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提前研究部署停工停产及复工复产的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着力管控治理风险,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运”和春节期间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强对长途客运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针对事故高发路段,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泥头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以问题为导向,综合采取检测、监测技术等手段,提前识别风险、及时拦截隐患车辆,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消防救援部门、各街道办要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物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废旧物品回收站、机动车维修场所、餐饮娱乐场所、城中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三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城市管理部门、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以及各街道办要加强火源管理工作力度,引导群众安全用火。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加强训练拉动演练和应急备战备勤,为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保驾护航。
(四)各街道、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切实抓好春节前后的安全监管,要提前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对新上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复工安全。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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