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立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擅自生产销售D551饭勺(材质PP)和D585松鼠饭勺(材质PP)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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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7〕45号 |
处罚名称: | 汕头市立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擅自生产销售“D551饭勺(材质:PP)”和“D585松鼠饭勺(材质:PP)”产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于2015年1月7日至9月25日期间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D551饭勺(材质:PP)”产品和“D585松鼠饭勺(材质:PP)”产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396元,2、处以罚款3500元。 罚没款合计3896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立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7740374***440***********6 |
法人代表姓名: | 林文安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7/7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方编码: | 44050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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