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坪山美术馆日常品牌形象维护工作,保持长期稳定的对外活动宣传,推广美术馆展览理念,需委托专业的制作团队开展坪山美术馆日常主视觉设计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区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服务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年户外大海报设计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十次);
(2)以美术馆VI视觉系统为基础的常规宣传展示制作;
(3)展馆必要的导视系统的制作、维护和替换(十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
(2)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5)预算金额:¥350,000,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6)最高限价:¥350,000,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7)采购需求:开展坪山美术馆日常主视觉设计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工作,负责完成项目内所需的设计物料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户外海报、宣传海报、折页、展览刻字、地贴、衍生品物料等);安装设计物料以及日常维护等事宜。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及招标项目内容。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具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且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如:广告制作等(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名供应商需具备负责物料制作、安装作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该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作业证如: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等。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采购活动,不允许转包、分包。
(5)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业绩或工作经验。有服务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公益机构的项目成果及艺术展览的物料制作工作经验。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发送到坪山美术馆邮箱:luojing1@szpsq.gov.cn进行报名(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收到报名资料后,将通知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在邮箱或到招标单位(坪山美术馆)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报告,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营业执照照面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加盖骑缝章、封面公章)
(7)报名供应商需具备负责物料制作、安装作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该专业人员项目相关的作业证如: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等。(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14:30。
(2)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美术馆六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汇德路坪山美术馆6楼展览部
六、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
七、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szpsq.gov.cn(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汇德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0755-283979***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2)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
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