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方式延伸仲裁职能
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召开以来,汕头仲裁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大胆创新服务方式,延伸仲裁职能,积极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和谐汕头、幸福汕头建设。
近日,汕头仲裁委员会审结了一宗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汕头某工程公司是一家大型建筑企业,在全国各地承包了大量的建设工程。今年八月份,该公司在湖南的一个项目发生纠纷,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汕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汕头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立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立案、送达到开庭、裁决,只用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以最高的效率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感谢汕头仲裁委为驻外企业排忧解难的同时,也深切体会到仲裁公正、便捷、灵活的特色和在管辖权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强大优势。
建筑业是我市传统的品牌行业。目前,我市在全国各地有驻外建筑企业一百多家,由于这类企业施工地点在外地,一旦发生纠纷,如果选择诉讼途径解决,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市的两级法院均没有管辖权,该企业必须到对方住所地或施工地起诉。而仲裁不受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不管施工行为地在哪里,也不管案件的标的额有多大,均可以到汕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近,汕头仲裁委员会与多家建筑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其属下驻外企业的承包、分包、购销合同等全部约定了仲裁条款。汕头仲裁委员会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引导驻外企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实现了仲裁职能的延伸。
下阶段,汕头仲裁委员会将以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职能,积极探索为汕头外贸企业做好法律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进一步发挥仲裁在管辖权方面的独特优势,为汕头企业防范风险、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汕头”、“幸福汕头”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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