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汕头市总部企业的公告
汕府〔2017〕26号
根据《汕头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汕府〔2015〕125号)规定,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汕头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第十三届9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认定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汕头市总部企业。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