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操作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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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人社〔2021〕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建设,规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操作办法.doc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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