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4008汕头市公安局应急装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应急装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应急装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62,75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
应急装备。(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为所投防弹衣(硬质)、防弹衣(软质)、防弹头盔、防暴盾牌、防刺背心、防暴盔甲服、防爆罐、防爆毯(围栏)、便携式X光机、炸药探测器、遥控强光探照灯、多功能强光灯、手提式强光工作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为所投防弹衣(硬质)、防弹衣(软质)、防弹头盔、防暴盾牌、防刺背心、防暴盔甲服、防爆罐、防爆毯(围栏)、便携式X光机、炸药探测器、遥控强光探照灯、多功能强光灯、手提式强光工作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5月2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4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12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12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4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6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自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4400***********00030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人姓名:罗先生
联系人电话:0754-88965394
联系人传真:0754-889***393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8日
***:一、SCG2014008-汕头市公安局应急装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doc(点击)
二、《用户需求书》(方案文档较大,无法提供网上,请供应商自行携带U盘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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