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建设
从今年起,我市0至14周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种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记者采访获悉,该项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已有一批先心病患儿和白血病患儿受益获得了新生。这也是我市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建设,让更多医保新政广惠民生的具体体现。
近日,记者来到定点救治医院汕大医一附院,见到了几名享受政策保障的患儿。龙湖区新溪镇居民小凤(化名)今年6周岁,患的是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合并有细菌性心内膜炎。医院为小凤实施了手术,还帮助小凤申请了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小凤的父母总共只需支付3000多元的治疗费用就治好了女儿的病,高兴得逢人就说“还是社保政策好!”
近年来,我市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社保基金征收33.6 亿元,比增 23.3%。人均月养老待遇达到1122元。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实现突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了“一站式”统一经办服务机制,引进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监管工作,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成了全市6.9万名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保工作。出台了《汕头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参加新农保人数67.55万人。出台政策解决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未参保人员等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13.7万人,社区管理率70.9%。
据了解,我市将按照“大社保、大经办、大服务”和“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全民社保。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推动企业主动参保和部分行业强制参保,力争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万人。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积极探索汕头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养老保障新路子。继续解决好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等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修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办法,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保处方权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出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和引进市场机制参与医保服务监管,努力走出一条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城乡医疗救助保底,引进市场机制参与医保服务监管的汕头特色医保新路子。
(记者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