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时尚小镇办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关于扶持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反馈
我办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7日在龙华政府在线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龙华区关于扶持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共收到来自网名为祖剑、Bob、xsf99等网友的19条网民意见。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八条改为资助比例30%,最高50万元。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券是50%,最高20万,但由于条件限制,服装服饰企业较难申请。相关政策详见:http://www.gaoxinbutie.com/zizhu/chuangxinquan/南山区创新服务券是20%,最高50万,但由于条件限制,服装服饰企业较难申请,而且企业普遍反映补贴比例偏低,例如一般中型服装企业每年检测费在20万左右,按此比例可补贴4万元,这与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和核销材料所花费的大量人力物力不匹配。相关政策详见:http://sonline.szns.gov.cn/onlineres/video/InsKjjVideo/InsKjjVideo.htm
反馈:不采纳。科技创新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若干措施第八条是对时尚企业购买产品检测、品牌认证、产权评估交易、信用评级、法律、咨询、媒体传播、推广时尚产品、人才中介服务等服务给予补贴。二者补贴对象和范围都不同,因此性质不同。此外,若干措施第十一条对企业利用科技手段对设计、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改造设定了补贴,已对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给予支持,已涵盖建议者所述要求。
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十一条增加“对时尚企业开发智能服装服饰产品的”。理由:智能服装服饰是时尚产业与信息化融合的代表性产物,是时尚产业的最新增长点,该项扶持应增加此类条款,鼓励企业探索此在方面的研究和尝试。相关政策详见:《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 《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
反馈:不采纳。时尚企业开发智能服装服饰产品可参照若干措施第七条,在申请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后,申请相应资助。同时,若企业在开发智能服装服饰产品的过程中应用到信息技术或人工智能技术,可参照第三条第十一款申请补贴,已涵盖建议者所述要求。
三、(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十七条增加“深圳标准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删除“全球可信赖成衣生产规范认证(WRAP)或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认证(GOTS)”。理由:认证补贴应用于扶持我国的认证项目,深圳标准认证是深圳市政府主推的认证项目(目前全国较为有影响力的4个区域性认证品牌:深圳标准、上海品质、浙江制造、广东优质),绿色、低碳是国推认证项目,理应成为政府资金扶持的对象。全球可信赖成衣生产规范认证(WRAP),主要适用于生产型企业;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认证(GOTS)适用于天然材质纤维,该两项认证为国外认证组织推广的认证项目,即未采用先进国际标准,也未通过CNAS认可,与大浪园区时尚产业的设计与创意发展相行甚远,因此不宜使用财政资金扶持国外认证组织的项目。绿色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2/07/content_5144554.htm
http://www.tanpaifang.com/tanrenzheng/201607/2154832.html
反馈:部分采纳。政策调整为“对时尚企业当年获得全球可信赖成衣生产规范认证(WRAP)、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认证(GOTS)、中国纺织行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CSC9000T)、深圳标准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给予认证费、维护费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资助。”
四、(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二十四条改为:“优化时尚科技配套服务。对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认定的国家级服装服饰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面辅料供应服务机构、服装服饰打样中心,智能服装服饰产业研究促进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经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后,给予总投入30%,最高30万元资助。对经遴选入驻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的围绕产业开展设计、研发、质量服务的机构,经认定给予总投入50%,最高300万元资助。”理由:智能服装服饰的发展离不开产业研究促进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持,是优化时尚科技配套服务的必备要素。对于未参加遴选的入驻服务组织,应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评估,避免恶性竞争。
反馈:不采纳。智能服装服饰产业研究促进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作为与服装产业直接相关的时尚服务类企业,可以参照若干措施第四条的规定申请租金补贴。此外,上述机构可在申请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后,参照若干措施第七条申请相应资助,已涵盖建议者所述要求。
对于增加“经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后”表述的建议,由于若干措施已规定被资助机构都需要经过认定,因此不作重复表述。
五、(网友祖剑)第三条第八款中“对时尚企业购买产品检测、品牌认证、产权评估交易、信用评级、法律、咨询、媒体传播、推广时尚产品、人才中介服务等服务的,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助,总部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其它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中,建议改为“对时尚企业购买产品检测、产品认证、产权评估交易、信用评级、法律、咨询、媒体传播、推广时尚产品、人才中介服务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资助,总部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其它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
反馈:部分采纳。调整为“对时尚企业购买产品检测认证、品牌认证、产权评估交易、信用评级、法律、咨询、媒体传播、推广时尚产品、人才中介服务等服务的,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助,总部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其它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
六、(网友祖剑)第三条第十一款中“对时尚企业开发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包括虚拟试衣、三维人体测量、网络多维试衣购衣及定制、VR/AR体验式电子设计技术等)的;”中,建议改为“对时尚企业开发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包括虚拟试衣、三维人体测量、网络多维试衣购衣及定制、VR/AR体验式电子设计技术等)的;对时尚企业开发智能服装服饰产品的;”
反馈:不采纳。时尚企业开发智能服装服饰产品可参照若干措施第七条,在申请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后,申请相应资助。同时,若企业在开发智能服装服饰产品的过程中应用到信息技术或人工智能技术,可参照第三条第十一款申请补贴,已涵盖建议者所述要求。
七、(网友xsf99)第四条中表明:大型企业享受房租的全额补贴,中小企业享受50%的房租补贴;我个人认为:无论是总部企业、上市企业还是中小(时尚)企业,大家在区政府发展产业聚集的扶持政策的吸引下,被引进到时尚小镇,理应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的扶持政策,而相比之下中小企业则更需要政府的扶持来发展壮大而形成产业聚集。
反馈:不采纳。原因:一是引入的总部企业、上市企业都需经过龙华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对其产值、经济贡献等指标有严格要求,对中小企业则没有相应限制。二是总部企业、上市企业能够形成良好的产业集聚和带动效应,对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有积极意义。三是给予企业租金补贴目的在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企业摆脱短期内的资金瓶颈以实现长期、良性的发展,强化企业自身造血的能力。四是中小企业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享受若干措施规定的其它补贴内容。五是若干措施第十条规定,对入驻孵化器或孵化平台的企业按项目实际租用面积给予全额租金补贴。企业可结合自身发展状况,选择申请最大力度资金支持。
八、(网友祖剑)第四条第十四款中“对‘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时尚设计)’、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获奖者或专业评委、‘大浪杯’中国女装设计大赛前三名获得者在大浪时尚小镇设立工作室、时尚企业并实质性运营连续两年的,给予每年10万元运营补贴,年度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建议改为“对 ‘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时尚设计)’、‘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获奖者或专业评委在大浪时尚小镇工作或设立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时装设计‘金顶奖’获奖者或专业评委在大浪时尚小镇工作或设立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反馈:不采纳。若干措施第十二条规定“对‘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时尚设计)、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获奖者或专业评委在大浪时尚小镇工作或设立工作室、时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第十四条规定“对‘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时尚设计)、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获奖者或专业评委、‘大浪杯’中国女装设计大赛前三名获得者在大浪时尚小镇设立工作室、时尚企业并实质性运营连续两年的,给予每年10万元运营补贴,年度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际、国家、省部级或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的时尚设计大赛前三个名次获奖者,在大浪时尚小镇注册企业并实质性运营连续两年且年度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经对高端时尚人才在大浪时尚小镇工作或设立工作室给予了较大力度的资金支持,涵盖了建议者所述要求。
九、(网友祖剑)第四条第十五款中“对由知名大学、服装大学(学院)或时尚创意机构在大浪时尚小镇设立的时尚教育培训机构,实际运营满一年,经认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中,建议改为“对由知名大学、服装大学(学院)、时尚企业及行业协会或时尚创意机构在大浪时尚小镇设立的时尚教育培训机构,实际运营满一年,经认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反馈:不采纳。请参考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中对办学主体所需资质做出的规定。
十、(网友祖剑)第四条第十六款中“持时尚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中,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已于2018年5月停止。
反馈:不采纳。《关于停止2018年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显示,2018年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从2018年5月4日起停止。鉴于若干措施的兑现期间覆盖2017年1月1日-2018年5月4日,在此期间获得认定的企业也可申领此项奖励,因此予以保留。
十一、(网友祖剑)第五条第十七款“对时尚企业当年获得中国纺织行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CSC9000T)、全球可信赖成衣生产规范认证(WRAP)或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认证(GOTS)的,给予认证费、维护费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资助。”中,建议改为“对时尚企业当年获得深圳标准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中国纺织行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CSC9000T)的,给予认证费、维护费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资助。”
反馈:部分采纳。政策调整为“对时尚企业当年获得全球可信赖成衣生产规范认证(WRAP)、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认证(GOTS)、中国纺织行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CSC9000T)、深圳标准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给予认证费、维护费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资助。”
十二、(网友祖剑)第六条第二十四条中“对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认定的时尚类检测机构、面辅料供应服务机构、服装服饰打样中心,经认定,给予总投入30%,最高30万元资助。对经遴选入驻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定给予总投入50%,最高300万元资助。”,建议改为“对经遴选入驻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定给予总投入50%,最高300万元资助。对经遴选入驻大浪时尚小镇的智能服装服饰智造产业研究促进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经认定,给予投入30%,最高30万元资助。”
反馈:不采纳。智能服装服饰产业研究促进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作为与服装产业直接相关的时尚服务类企业,可以参照若干措施第四条规定申请租金补贴。此外,上述机构可在申请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后,参照若干措施第七条申请相应资助,已涵盖建议者所述要求。
十三、(网友祖剑)希望小镇可以吸纳时尚专业人才加入管理团队助推、拓展市场、促成合作。能推出一些例如游学、参展、和深圳大型商场等联合举办活动等形式共同提升本土的设计实力与产业孵化能力。
反馈:采纳。大浪时尚小镇大力推动积极举办协办世界精英模特大赛总决赛、全球新锐设计师大赛、国际品牌服装服饰交易会、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深圳时装周、“大浪杯”中国女装设计大赛等一系列国内外大型活动及赛事。未来,小镇将继续在产业集聚、人才吸引、品牌培育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努力。
十四、(网友祖剑)第一条第一款中“本若干措施所称时尚企业是指在大浪时尚小镇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纺织服装服饰、鞋帽皮具的企业,以及围绕上述时尚产业开展演艺、会展展示、教育培训等服务的企业。”中,时尚企业是否包含珠宝企业等时尚配饰企业?
反馈:销售、展示、研发的非生产型珠宝企业等时尚配饰企业在配套服装服饰、鞋帽皮具的前提下,可认定为时尚企业。
十五、(网友祖剑)第二条第二款中“对在大浪时尚小镇内租赁经营用房的总部时尚企业及上市时尚企业,政策期内按其实际租用面积给予全额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其形成龙华区经济贡献;”中,如何认定总部时尚企业?是否有具体的标准?
反馈:总部企业参照《龙华新区关于加快发展总部济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标准认定。(注:《龙华新区关于加快发展总部济的若干措施(试行)》目前正在修订,待新文件正式印发后,认定标准以新文件为准。)
十六、(网友祖剑)第三条第十款中“对在大浪时尚小镇内新设立的孵化器或时尚品牌设计师孵化平台,经认定,给予项目总投资额50%、最高3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孵化载体认定的孵化器,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中,鉴于现行各级孵化器都是由科技部门认定,小镇内新设立的孵化器、时尚品牌设计师孵化器如何认定?是否有具体标准?获得国家、省、市级孵化载体认定的孵化器如何认定?由谁认定?是否有具体标准?
反馈:孵化器或时尚品牌设计师孵化平台的认定标准在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有明确规定。国家、省、市级孵化载体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认定。
十七、(网友祖剑)第五条第二十款“鼓励国内外时尚企业、社会组织、创意机构、著名设计师在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举办新品发布会、时装秀、设计展、行业峰会、论坛、人才交流会、技能大赛,经认定,提供免费场地。”中,免费场位置在哪?以何种方式提供?是否需要相应资质申请?
反馈:免费场地位于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龙华区明浪路3号)。每次使用免费场地的时间为一天。仅提供基础场地的使用,舞台、道具、灯光等特殊搭建费用等由使用方自行负担。活动须向大浪时尚小镇办报备,经认定后才可免费使用场地。
十八、(网友初一)若干措施中提到的上市企业是否包含新三板挂牌企业?
反馈:若干措施中的上市企业不包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企业。
十九、(网友初一)第四条第(十二)点:“新引进且担任过‘服装行业百强企业(以中国服装协会公布为准)’设计总监的设计师”中提到的服装行业百强企业是以哪一年的评选结果为准?
反馈:此处的百强企业不限制年度,中国服装协会历年公布的入选企业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