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
《深圳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龙华区存在“专项资金监管不规范,资助企业科技专项资金130.8301万元,但企业违反规定变更注册地址,截至2018年12月6日,龙华区未收回资助款”的问题。我局收到审计报告后,立即与该项目资助单位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
经核实,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获得龙华区科技企业上市和挂牌资助类(新三板挂牌)项目资助130.8301万元。该司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变更登记,将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违反了其向我局提交的《承诺书》中约定的“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截至2022年7月26日)单位注册地址不搬离龙华区”内容。
我局向该公司下达限期退还资助款的通知,要求其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130.8301万元资助款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否则我局将启动法律程序追回资助款并追究该司法律责任。
2019年9月12日,我局收到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退回的资助款130.8301万元。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