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部署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6月13日上午,龙岗区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龙岗区委常委、区委(府)办主任李卓文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街道节能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并从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技术节能、抓好管理节能、倡导行为节能、创建示范单位等5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任务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通过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行为节能等方式,力争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5%和17%,让龙岗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李卓文对龙岗区“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和2016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十三五”时期如何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他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共同做好龙岗区“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扎实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公共机构节能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还印发了《龙岗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和《龙岗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李卓文现场与区重点用能单位代表、区教育局局长丁左发签订了《龙岗区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
链接
“十三五”期间龙岗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力争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5%和17%,让龙岗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