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公开审理两宗销售假药案件
打建结合 寓教于审
今年以来,南山法院深入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利用审判利器,在对制假售假、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行为予以沉重打击的同时,注重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警示教育,以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
8月14日上午,南山法院公开审理两起销售假药案件,并依法当庭进行一审宣判,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自2012年初开始,在其非法经营的性保健品专卖店内,出售VIAGRA(伟哥)等壮阳药物。被告人汪某某2012年2月份以来,在其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内,非法销售CIALIS(西力士)和VIAGRA(伟哥)等药品。经鉴定,上述涉案药品属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其产品有效性及安全性均无法得到保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汪某某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南山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此次公开审理,南山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员并邀请了100余名辖区内零售、批发药店的经营者、负责人到庭旁听,不但打击了销售假药的不法分子,震慑了有不法企图的商户和个人,而且对进一步规范南山区药品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