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宝安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9日
宝安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
质量工作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质量工作,全面提升我区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水平,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经济发展重心从速度转移到质量上,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府〔2010〕183号),特制定宝安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精神,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建立质量强区为总目标,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质量监管体制,形成各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主流的质量文化,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产品、服务、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质量工作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作用明显增强。
(一)产品质量目标
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8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大幅度提高,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超过2300件。
(二)服务质量目标
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重点单位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大力推动管理创新,以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提高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三)工程质量目标
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合格,确保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工程质量。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
(四)环境质量目标
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工业废水95%达标排放,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6%,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0%以上,万元GDP能耗0.47吨标准煤,万元GDP水耗19.4立方米,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四大质量夯实深圳质量的基础
1.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贯彻实施省有关部门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广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标准,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
2.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着力提升金融、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和专业服务质量,创新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业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全面质量管理等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六西格玛、零缺陷、顾客满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工具,促进我区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管理规范化、服务精品化、运营国际化。以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弘扬“中华老字号”经营传统,总结推广名优企业先进服务经验,借助省服务类名牌、市知名品牌大力培育我区服务品牌。支持著名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输出品牌服务,发挥示范效应,提升区域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进一步加大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深圳先行先试的力度,主动承接和重点引进港澳现代物流、金融、国际营销、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测试认证等现代服务业,带动提升宝安服务业质量。
3.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切实提升地铁、交通枢纽等重大市政工程的质量。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确保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良样板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4.大力提升环境质量。
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走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态发展之路,率先建成国际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代价。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能,形成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抓紧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实施在线监测,确保正常运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工业大气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认真落实执行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工作。加快城市绿道网建设,构建网络化的生态廊道。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旧工业区改造,建设宜居城市。切实推动治污保洁工程和大气环保工程的实施,确保实现大运会空气质量目标。
(二)大力推动以质取胜促进深圳质量的提升
1.大力实施自主品牌战略。
一是要着力打造自主品牌,重点扶持消费类电子产品、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争创名牌,打造名牌高端服装、钟表等传统优势产业,支持企业创国际化品牌,把深圳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品牌之都。扩大具有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加快推动由出口大区向出口强区的转变。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国际著名品牌,加快推动由“引进来”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转变。二是要加大著名品牌带动的力度。加大自主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到2015年,省名牌产品达到60个左右。
2.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
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促进保护体系、先进技术标准体系,鼓励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支持先进制造业的大中型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集中优势资源推进科技专项和重点技术攻关,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抢占科技制高点,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完善金融、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50个。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到2015年,落户宝安的国际和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4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0项以上,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宝安企业在国际和国家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采取切实措施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
3.实施质量管理进步工程。
以管理创新促进质量管理进步。实施以宝安区质量奖为载体,以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进步工程,打造一个国内一流的政府质量奖品牌。同时,培养一批优秀的卓越绩效管理专家,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催生一批管理创新成果,使“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理念深入人心。以管理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形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的创新模式。在教育、医疗卫生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公共服务机构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开展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定期编制发布全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状况白皮书。
(三)大力强化质量基础推动深圳质量的跨越
1.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设备监理工作,对大型设备安装、使用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加强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市民查询企业质量信息的机制。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商品质量安全联盟和产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的监督。
2.加快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促进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打造“宝安质量”提供优质资源。在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中勇担重任,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攻关,鼓励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在宝安设立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积极推动建设服务新材料、互联网、生物等新兴产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快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检测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集聚园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实验室评价制度,在重点领域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为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统一组织机构身份标识,构建国家级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宝安企业、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强区工作的领导,建立质量强区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组织全区质量强区工作。由张备区长任总召集人,王立新副区长任第二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区发改局、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环保水务局、交通局、教育局、监察局、卫生局、建设局、高新办、文产办、安监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分局、药品监管分局、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街道办事处等。
由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负责质量强区联席会议日常协调组织工作。各街道办应参照区政府的做法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统筹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
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原则,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各单位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要采取切实措施资助重点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突破攻关等,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执法力度,落实质量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将质量法律知识宣传纳入全民普法计划,着力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
(四)做好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区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开展效果评价
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办法,加强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区政府通报全区,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宝安区质量强区活动主要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