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2020年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西乡街道2020年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2020-440306-48-01-010725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西乡街道2020年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2020-440306-48-01-010725001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28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3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29日18: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1日18: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 吴工
办公电话: 0755-27932055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办人: 黄伟强
办公电话: 0755-2775739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20-440306-48-01-010****01001
标段名称: 西乡街道2020年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6-0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16284 万元
计划总投资: 19493.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旧路面修复、沥青罩面、人行道增设及改造、新建及改造非机动车道、施划交通标线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地址: 西乡街道的兴业路、悦和路、共和工业路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落实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安全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3、项目经理(建造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