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住建函〔2017〕136号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313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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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关于优化人才安居房配租机制的提案
案号:20173130 类别:提案
庞文超
深宝住建函〔2017〕136号
B
尊敬的庞文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人才安居房配租机制的提案》收悉,现就与我局有关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单位配租人才住房保留必要条件问题,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等条件为必要的。
二、人才住房进行封闭流通问题。目前市、各区面向人才配租均通过定向出租给用人单位,此类方式难以实现房源置换。我区起草建立人才住房需求数据信息,拟将住房直接配租单位人才,该方案实施后,可研究建立房源置换平台,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我局将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加快相关方案报审进度。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27943280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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