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审计局2011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南山区各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度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二十七条规定,以及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深南审〔2010〕第55号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0年3月19日至4月30日,对南山区各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度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提供真实、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是南山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其提供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和有关财经法规,现将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的固定资产是指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本次审计调查采取了全面问卷调查和重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审计局共发出有效调查问卷161份,涉及全区161家行政事业单位,其中:一级单位56家,二级单位105家;实际回收问卷161份,回收率为100%。全区大部分单位对本次审计调查都较为重视,安排专人梳理本单位管理制度和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资料后认真填制调查问卷。在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各单位性质、规模、问卷填写情况、随机抽查和问题倾向相结合等因素,选取了区委(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妇联、区委党校、区贸易工业局、区民政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粤海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局、大新幼儿园、同乐学校、龙珠中学、区人才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监督所、南头古城管理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计划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占调查单位总数的12.42%)进行重点审计。审计过程中通过现场观察、询问和书面文档抽查等方法,查阅了各单位2009年度的账册、凭证等财务资料及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管理制度、盘点记录等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审计调查工作得到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二、审计评价
近年来,我区在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区财政局和财务管理中心于2001、2002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区财务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我区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基础。2007年区政府颁布了《南山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我区物业资产的管理。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较好,物业登记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但是,审计调查也发现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着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产权不清、账实不符,设备购置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固定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低,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薄弱
本次固定资产专项审计调查问卷设计为四部分计31项,审计回收调查问卷161份,其中5家单位为完全空白卷,其余156家单位回答或部分回答了审计调查问卷,但也存在部分单位数据之间勾稽关系不正确或问卷填列数与固定资产账列数不一致等问题。
如本次审计调查问卷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要求各单位分类填列2009年度固定资产年初数、年末数、当年增加数、当年减少数等几个基础数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收到的161份问卷中,有17家单位未填写该项,占10.56%;填写数据勾稽关系不正确的有70家,占43.78%(详见表一);数据勾稽关系正确的74家单位,仅占45.96%(详见表二)。
表一 数据钩稽关系不正确的70家单位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问卷数据 | 审计测算 年末数 | 勾稽 差异 | |||
年初合计 | 增加合计 | 减少合计 | 年末合计 | |||
房屋和建筑物 | 67,866.78 | 3,807.71 | 216.67 | 68,173.53 | 71,457.82 | 3,284.29 |
其中:办公用房 | 38,637.48 | 3,366.50 | 211.00 | 39,201.88 | 41,792.98 | 2,591.10 |
专业设备 | 44,923.21 | 8,081.35 | 2,003.59 | 53,094.24 | 51,000.97 | -2,093.27 |
一般设备 | 40,485.46 | 2,482.19 | 1,452.50 | 41,218.95 | 41,515.15 | 296.20 |
其中:汽车 | 15,161.24 | 1,660.51 | 489.13 | 16,153.83 | 16,332.62 | 178.79 |
文物和陈列品 | 35.80 | 0.60 | 0.30 | 35.60 | 36.10 | 0.50 |
图书 | 1,831.24 | 174.22 | 39.86 | 1,895.03 | 1,965.60 | 70.57 |
其他资产 | 6,286.95 | 1,375.95 | 289.81 | 6,273.24 | 7,373.09 | 1,099.85 |
合计 | 161,429.44 | 15,922.02 | 4,002.73 | 170,690.59 | 173,348.73 | 2,658.14 |
表二 数据钩稽关系正确的74家单位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年初数 | 增加数 | 减少数 | 年末数 |
房屋和建筑物 | 70,323.16 | 15,651.32 | 191.00 | 85,783.48 |
其中:办公用房 | 49,***9.26 | 14,213.41 |
| 63,862.67 |
专业设备 | 22,437.22 | 5,488.*** | 417.50 | 27,508.36 |
一般设备 | 38,653.19 | 2,665.45 | 3,394.60 | 37,924.04 |
其中:汽车 | 11,276.52 | 289.61 | 388.40 | 11,177.73 |
文物和陈列品 | 142.50 | 7.18 |
| 149.68 |
图书 | 3,098.06 | 580.83 | 34.35 | 3,***4.54 |
其他资产 | 3,577.92 | 1,271.97 | 202.42 | 4,***7.47 |
合计 | 138,232.05 | 25,665.39 | 4,239.87 | 159,657.57 |
另外,存在部分单位问卷填列数据与账列数据不符现象。由于问卷填列的不正确和不完整,致使本次审计调查连全区固定资产的总体规模都难以掌握,反映出我区固定资产的管理基础非常薄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二)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1)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财政部到区财政局的制度规定都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区财务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也要求各大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但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已建立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单位有79家,占161家问卷填报单位的49.07% ,我区各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制度管理方面不够健全。
(2)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未落实
调查问卷显示,有128家单位填写开展了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工作,占161家单位的79.50%,但提供盘点表的仅为55家,占161家单位的34.16。审计抽查的20家单位,有12家单位2009年度没有盘点,其余单位虽然提供了盘点资料,但盘点工作也不够规范,部分单位盘点表没有记载具体盘点时间,也没有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名;部分单位对盘点结果没有及时***处理。
(三)部分单位固定资产产权不清,账实不符
(1)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在重点审计的20家单位中,审计抽查发现有10家单位2009购置的固定资产存在部分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金额总计29.45万元,形成账外资产,危及资产安全和完整。
(2)部分公务车存在产权非本单位和使用经费超预算情况
重点审计的20家单位,2009年度预算批复公务车经费数量总计181辆,而上述各单位2009年总计有215辆车在账内列支费用,较预算多34辆,超预算批复数的18.78%。另外,根据上述单位提供的车辆行驶证资料,发现有58辆车产权非本单位所有,占已提供行驶证总数(172辆车)的33.72%,其中,8辆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3辆产权登记为企业,个别产权登记为该机构前身名称。产权的不明晰,既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也给国有资产的安全带来隐患。
(3)房产核算管理有待规范,部分房产未见物业登记
161家单位调查问卷列示,存在非本单位产权的房产总计12,980.27万元。对20家重点单位审计抽查发现,部分房产已使用多年,尚未登记入账;个别单位所用房产至今未见与区物业办办理相关登记管理手续;有些房产已调出供其他部门使用管理,但仍在原单位账内核算。
综上,审计抽查的多数房产已经或正在按区政府2007年颁布的《南山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物业进行登记管理或者移交,但对登记或者移交后的物业的财务核算仍不规范,有待有关部门明确统一的实施办法,规范核算管理。
(四)部分单位设备购置未按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
重点审计的20家单位,2009年度部门预算设备购置费总计392.03万元,而当年度实际购置1,622.67万元,剔除部分单位执行上年度预算部分,当年度购置总计1,034.9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2.93万元,是年初预算的2.***倍。这一方面说明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预算购置设备,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设备购置年度预算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五)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低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固定资产闲置总计1,724.80万元,其中闲置一年以上的392.66万元。固定资产闲置,降低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一定程度形成国有资源的浪费。
(六)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在固定资产调拨、对外捐赠、报废等方面处置程序不规范。如审计抽查发现有两家单位因机构合并而进行的固定资产合并工作,既没有报经财政局的审批手续,也没有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共同签名的移交清单,固定资产是否完整移交无法确认。违反了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通知(深南财[2001]5号)“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单价在3万元或批量加之在10万元以上的,须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处置”的规定。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市区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监管
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次审计调查指出的问题,应认真整改;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购置设备;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执行财政报批审核制度;及时做好产权变更登记工作,保证国有资产产权明晰;健全和完善实物登记账,对各项固定资产从购置、领用到报废进行全程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清查盘点,并与财务账核对,对账实不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区会计核算中心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核算固定资产,并加强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上的监督把关职能,促进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区相关部门对登记管理物业的财务核算问题应进一步加以规范。
(三)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建议区有关部门对全区固定资产组织一次全面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措施,进一步优化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统一对闲置和报废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配备具有一定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人员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