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办购买交通劝导服务的招标公告
为了做好街道辖区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根据街道交通安全劝导点的实际情况,现拟通过购买交通劝导项目服务的方式承担辖区5个劝导点的交通劝导、交通宣传以及交通整治等常规工作,经研究,我办决定以自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作为施工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桃源街道交通劝导服务
二、招标项目情况:
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各劝导点要保证足够的力量,督促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行人闯红灯、要求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头盔、对违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保持路口畅通,切实提高辖区居民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三、招标需求:
1.中标单位派出的交通劝导员(全职)不少于14名;
2.中标单位派出的交通劝导员应随时听从采购单位及使用部门的工作调配,采购单位及使用部门有权灵活调整安排交通劝导员,有权根据需要调配交通劝导员开展其他工作内容。
四、招标价格:
不超过76.5万元。
五、投标公司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资料内容:
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证明文件(提供“深圳信用网”的相关内容截图)、投标方案及报价、投标承诺函(以上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
八、合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
九、公示时间:
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3日
十、定标方式:
采用集体议事法决定中标单位。
十一、相关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0:00前,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装处盖公司公章)送达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2.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3.投标响应不足三家时,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特此公告。
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韩媛媛 269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