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开通第四季接访直通车
为充分发挥“民意直通车、服务直通车、监督直通车”的作用,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南山法院于近日举办了2010年第四季度“直通车”接访活动。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光伟与区人大代表温群文一道,接访了2起案件的当事人。
尽快审理反诉请求
来访人慕某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曾通过第三人深圳某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与原告曹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但由于慕某未及时履行过户义务,故被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慕某承担逾期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履行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涉案房产转移登记等义务。慕某曾请求法院庭前主持双方调解,调解未果,遂在举证期内提出反诉。慕某希望与原告达成和解,继续履行合同,请求法院早日安排开庭。
龙光伟告诉慕某,法院将尽快审理其反诉请求,并在庭后再次安排调解。来访人感谢院长的接访,对接访回复很满意。
法院会尽快作出判决
来访的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人张先生反映,其于2010年6月2日与原告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订购合同》。之后,被告向原告发出《联络函》,称由于项目整体结构变更,通知原告停止涉案货物的生产及加工。原告已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合同,请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由于被告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费10万元。该案现未判决,原告经营也出现困难,来访人希望法院尽快判决。
龙光伟通过案件承办人得知合议庭即将对该案进行合议,告诉来访人不要着急,法院会尽快作出判决。来访人对接访回复表示满意,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合理判决,助其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