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北方石油石化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北方石油石化码头工程
项目地址:拟建工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铁炉湾码头区内,高栏岛西南端。项目依托南侧铁炉湾防波堤提供掩护而建,西侧为高栏港区主航道,项目地理坐标为113°15′2"E,21°52′19"N。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建设1个50000吨级油品泊位和1个150000吨级油品泊位,其中50000吨级油品泊位可满足2艘5000吨级油船同时停靠,占用岸线长度687m,年吞吐量为810万吨,其中水运进口600万吨,出口210万吨,工程总投资109003.33万元,工程码头施工工期约需24个月。
本工程主要工程组成包括:水工构筑物、水域疏浚工程、工艺设备工程、配套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其中码头主要由引桥、系缆墩、靠船墩、钢联桥组成,引桥长度为673m,宽度为25m,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相接,可满足多种船舶组合同时靠泊。
项目用海包括用海码头用海、港池用海、航道水域用海,项目码头用海面积(透水构筑物)26119m2,港池用海面积202506 m2,航道与回旋水域用海面积为1336332 m2,其中码头属于透空构筑物用海;港池水域为开放式用海;航道与回旋水域用海为公共用海,不在海域征用范围内。本工程推荐方案疏浚土总量约1799万 m3。
项目码头主要装卸货种包括:原油、重油、石脑油、燃料油和成品油。
2、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①停泊水域、港池、航道及回旋水域的疏浚过程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②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施工产生的废气、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④施工队伍产生的施工废水、陆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等对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①码头冲洗废水、港区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②靠岸船舶的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机舱含油污水等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③作业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作业机械及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码头垃圾、船舶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⑥运营期船舶溢油或油品事故泄漏对周围海域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有油品泄漏,以及油品泄漏后发生火灾和爆炸对环境造成影响。评价表明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此类船舶碰撞泄漏燃油事故风险较低。分析表明,项目发生油品事故泄漏的概率为万分之零点五。报告书对发生油品分别泄漏500t,150t和100t情况下进行了预测,预测表明,在发生500t以上溢油事故后,对荷包岛周边海域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且溢油事故发生在大潮NE风况落潮情况下,油膜随流和风向西扩散,约18小时进入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保护区,将对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保护区产生影响。因此,对溢油事故必须严加防范,同时必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发生溢油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溢油进行治理,避免对附近海域的水质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中特别要加强对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风险防范。报告书根据项目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建议。总体来说,项目运营期通过积极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发环境风险事故后通过及时按照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其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可以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3、项目拟采取环保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在进行停泊水域、港池及回旋水域疏浚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选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挖泥船作业,控制装舱溢流、选择疏浚作业季节及作业周期等措施,减少悬浮物量。加强操作技术管理,防止疏浚物的溢出及泄漏;恶劣气象条件禁止挖泥作业。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修检查工作,保持挖泥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密闭性。施工期生活污水、船舶机械油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港区产生的含油污水依托后方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后方库区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码头作业区采取低噪声设备等。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在码头装卸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坎,收集项目码头前沿初期雨水以及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消防水等,防止码头区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直接排入项目附近海域;2)项目码头前沿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项目码头下方;3)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根据事故规模启动应急预案。(详细内容请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期悬浮物影响、生态影响、施工机械废气影响;营运期码头冲洗废水、港区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码头装卸作业产生的废气以及设备噪声等。本报告认为,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前提下,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众到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北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索取。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日内。
6、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方式: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北方石油化工(珠海)有限公司或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索取。
(2)索取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日以内。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区域目前环境状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实施。
④ 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北方石油化工(珠海)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0756-2605717,523128013@qq.com;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A座1002室。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宛工;联系方式:135****3167,45890700@qq.com;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环保局50号大院3栋103。
北方石油化工(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