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长先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长先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工厂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4%。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废水处理站等生产辅助建筑物。项目设计年产水性树脂5000吨、特种树脂3000吨、氨基树脂2000吨、助焊剂800吨、环保清洗剂300吨、绝缘油600吨、丙烯酸树脂10000吨、聚酯树脂5000吨、醇酸树脂10000吨、纸张处理剂300吨,实际生产丙烯酸树脂9000吨/年、醇酸树脂7800吨/年、绝缘油600吨/年、助焊剂800吨/年、环保清洗剂300吨/年,其余产品未投产,现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醋酸丁酯、甲苯、异丙醇、松香、乙二酸、二甲苯、正丁醇、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锅炉废气、厨房油烟、固体废弃物、厂界噪声。
5、建设单位:珠海长先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珠港环建[2008]8号
8、环评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深圳市保利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深圳市保利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设施,按照国家规范设置排污口、设立标志牌,建立了环保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验收监测报告(珠环监综验字(2010)第04号),废水、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厂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环评批复中的排放标准。
四、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会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验收小组认为: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按国家规范设置排污口、设立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综上,验收小组同意珠海长先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五、公示时间
至。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268461、7716636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zhhiz.cn